惠东县卫生健康局惠东县巽寮卫生院搬迁工程项目医疗家私家具及医疗办公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果博
发布时间:2024-10-1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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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东县巽寮卫生院搬迁工程项目医疗家私家具及医疗办公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东县黄排升辉花园D栋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惠东县巽寮卫生院搬迁工程项目医疗家私家具及医疗办公物品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交本项资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复印件均需并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东县巽寮卫生院搬迁工程项目医疗家私家具及医疗办公物品采购项目(采购包号)”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核对)。